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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重点合同煤价定调只涨5% 煤企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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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惯例,2012年电煤合同谈判即将拉开帷幕。面对煤、电两方年年因价格分歧而拉锯的局面,国家发改委日前定调2012年度重点合同煤价格:最高可涨5%。不过由于仍远低于目前市价,煤炭企业普遍反映难以接受。今年也不排除重蹈往年“煤企无奈签约、第二年拒不执行”的覆辙。

  据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召开了一场电煤价格政策专项座谈会,并提出两条指导意见:2012年年度重点合同煤价格最高可上调5%;包括秦皇岛港在内的北方港口5500大卡热量的电煤现货价格不得高于800元/吨。由于每年年末的谈判期内,煤电企业均因价格矛盾争执不下,因此有分析认为,国家发改委此举意在一锤定音以保证完成双方重点合同煤的签订任务。

  对此,卖方煤炭企业普遍表示价格过低,难以接受。河南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煤炭企业来看,即使上涨5%也太低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应该再给煤炭限价,这样体现不出煤炭应有的价值。”该负责人称。但其也表示:“虽然无可奈何,但也必须执行。”

  实际上,为了在每年最后一个月内完成签订重点合同煤的任务,发改委几乎都要提前公布“最高限价”。国家发改委曾在2010年底明确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也就是仍维持每吨520元的价格。2012年上调5%之后,重点合同煤价格为每吨546元。而据秦皇岛煤炭网数据显示,目前环渤海地区4500大卡的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为每吨640-650元,5000大卡每吨为740-750元,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每吨为845-855元。这也就意味着发改委规定的重点合同煤价与市场价每吨最低相差100元,最高可达300元。

  虽然以往煤电双方都会迫于政策压力完成合同签订,但第二年的执行率却始终不高。据报道,今年电煤重点合同的兑现率最低仅30%。因此,有业内专家表示,今年很可能又进入这样一个恶性循环。

  煤炭专家李朝林认为,虽然重点合同煤有利于保障发电企业的利益,但现在有部分电力企业拿到重点合同煤之后不是用来发电,而是通过下面的燃料公司按照市场价再转手倒卖给电力公司,虽然发电业务亏损,但这中间的差价却被发电企业自己的燃料公司赚取,实现盈利。

  (记者 高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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