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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母玩“失踪” 两名女婴谁来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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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两名女婴因生病被亲生父母遗弃在瑞安市人民医院多日,孩子在新生儿科病房里生活了几个月,医院不得已将她俩临时寄养在两个热心家庭里,并且通过各种途径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如今,孩子父母没有出现,两个寄养家庭提出收养孩子,却发现他们无法收养。这矛盾,让两个家庭陷入情与法的纠结。

  两病婴被遗弃在医院

  今年3月4日,一名出生才9天的女婴被其家人送到瑞安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治疗。根据住院登记,这名女婴的父亲叫杨胜,贵州省大方县牛场乡独法村二组人,暂住在平阳县。女婴的家人在3月15日交了1000元的住院费后,就没出现了。孩子当时因为破伤风住院,医护人员给她取了小名叫“破破”。

  跟“破破”同命运的还有一名女婴,今年4月17日出生,早产,因为窒息、肺透明膜病而入院。她的父母在4月20日缴纳了两次住院费后,再也不来医院,也不接护士的电话。留在医院的信息显示,该女婴的母亲叫马春香,老家是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力集镇A组,暂住在瑞安市仙降台头村。

  瑞安市人民医院多方寻找这两名女婴的亲生父母,却始终没有消息。想送至瑞安市社会福利院,却被告知孩子有亲生父母,只是暂时未出现,不符合福利院接收的条件。但是,新生儿科病房已经很难继续照顾这两名女婴。院方通过当地媒体公告,盼望孩子的父母到医院接回他们的孩子。

  临时寄养的家庭想收养

  这个公告没让孩子的父母现身,反倒吸引了不少热心人,提出要帮医院照顾孩子。院方当时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指出,这两名孩子的亲生父母还在,尚不具备被收养的条件。于是,两个孩子分别临时寄养在两个家庭。

  转眼到了10月,离医院刊登寻找孩子父母的公告时间已过去3个月,但孩子的亲生父母依旧没有露面。另一方面,寄养的家庭对孩子有了感情,想要收养。

  两个家庭向瑞安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收养手续,但民政部门认为孩子应当进入福利院,而不是被家庭收养。但这两个家庭已经和孩子有了感情,舍不得把孩子送进福利院。

  顿时,两名女婴和两个家庭被推到了情与法的交集点上。

  遭遇情与法的冲突

  浙江开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贤焕了解情况后称,孩子父母这么长时间不来医院接孩子,已经构成遗弃的事实。对于情节恶劣的遗弃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贤焕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现在,公告已经过了3个月,他认为这两个家庭只要符合收养条件,是可以依法登记收养的。

  但是,瑞安市民政局方面认为,根据《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4月1日之后,“公民拾到弃婴的,一律到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公民申请收养子女的,应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也就是说,市民收养小孩必须去福利院才可以。

  已经养育这两名女婴的家庭提出,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再由福利院送养给他们。对此,瑞安市社会福利院也无法作出肯定的回答。该院负责人曾先生解释,从医院资料来看,这两名女婴是有家人的确切地址,即使一时找不到在外打工的父母,也能找到其亲属,算不上真正的弃婴。曾先生分析,这两个家庭可能暂时支付不了医疗费用而不敢到医院去领回自己的孩子,孩子一旦到了福利院,说不定父母就找上门来了,那么福利院肯定要把孩子交回亲生父母手中,而不是送养给其他家庭。

  记者从医院方了解到,孩子寄养的这两个家庭,都符合收养条件,他们对孩子又很有感情,为了能收养这两名孩子,作了不少努力。这两个家庭都表示,如果亲生父母出现,孩子当然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问题是孩子父母到现在都不出现,孩子一天天长大,需要家庭呵护关心,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记者 黄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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