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监局昨天发布, “7.5”北京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将对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20万、20万和10万元罚款。负责事故扶梯日常维保的人员,将被吊销作业许可证。涉嫌触及刑律的两名事故责任人,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月26日《京华时报》
奥的斯自动扶梯事故“尘埃落定”了,但我们的心依然不能完全放下,这起责任事故给予我们太多的思考。
首先,事故的成本是否太低了?这起自动扶梯事故,导致扶梯上的数十名地铁乘客从高处摔下。事故造成一名13岁男孩死亡,3人重伤,27人轻伤。事故如此严重,主要责任单位仅处以20万元罚款,三家责任单位总共罚款50万元,对已在中国市场获利数十亿元,2006年就收入达103亿美元的奥的斯公司完全显得微不足道。据了解一家主责单位20万元的罚款已是我们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88条高限开出的最大罚单。质量事故的成本太低了。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违规违法、发生责任事故重罚并不鲜见,有的都罚得倾家荡产。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包括涉嫌垄断国际市场LCD面板价格的三星电子、LG两家韩企及中国台湾地区4家企业进行处罚,罚款总额达到1.75亿美元。西门子公司因为行贿,被美国和德国监管当局处罚13.45亿美元,欧盟也对两大日用消费品跨国巨头――宝洁和联合利华,开出了3.152亿欧元的巨额罚单,以惩处两巨头在欧盟操纵洗衣粉价格。相比之下,中国的违规违法成本还有待于提高。
除了罚款,难道就没有其他处理办法吗?众所周知,奥的斯号称是世界顶尖的电梯品牌。这次责任方广州奥的斯公司也早于1998年通过了由德国莱茵公司认证的ISO9001质量标准,还通过了其母公司美国联合技术公司ACE质量管理认证。奥的斯(中国)公司先后荣获“中国十大最受赞赏的外资企业”、“全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双保障企业”、“客户满意金奖”等称号。确实,奥的斯电梯在长达150年历史中,在国际上出过的事故,并不太多。2009年11月15日,在美国赌城拉斯韦加斯的凯撒酒店,也曾发生过一起奥的斯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行驶,造成十多人受伤的事故。其余和奥的斯有关的事故,均不是由电梯扶梯造成。但是,在中国,奥的斯电梯发生事故,已接二连三。据不完全统计,从2007年到2011年奥的斯电梯已在中国发生多起事故,均是电梯忽然逆行导致乘客伤亡,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显然,我国违规违法惩罚太轻了,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剥夺奥的斯在中国获得的众多荣誉称号呢?为什么不可以让奥的斯关门整顿呢?为什么不可以要求奥的斯召回质量差的产品呢?只有这样,才能让违规违法企业身败名裂,以儆效尤。
透过这起事故,我们还看到背后规则严重缺失和监管的漏洞。如日常维护保养频次的要求相当宽松;电梯安全的责任,尚未彻底落实;电梯主要零部件的报废没有标准可依;自动扶梯安全督察力度不足等等。我们欣喜地看到,为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北京市质监局、市交通委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规范》、《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等法规,拟对地铁自动扶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责任“终身制”、电梯零部件的报废的标准以及加大对地铁自动扶梯安全督察力度等提出一系列的要求。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奥的斯事故“尘埃落定”之后,让我们再一次思考,我们更需要注意背后的执法处罚是否有效、规则是否缺失、监管漏洞如何弥补,这样才能保证公共安全。公共设施为公众服务,更应保障公众安全,请把公共安全永远放在第一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