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1月25日讯今天下午,省检察院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通报会在杭举行。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出席并讲话。
自2003年10月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我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高检院工作部署,共选任人民监督员3000余名,其中第一届1013名、第二届929名、本届900余名。
会议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司法的一种有效途径,我省人民监督员队伍已成为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反腐倡廉建设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严格遵循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同时,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采取措施,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条件,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