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医生收入看服务,药品只按进价销。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率我市县级公立医院之先试水公立医院改革,启动药品“零差价”销售,彻底打破“以药养医”的传统模式。据悉,从本月25日起,该院除中药饮片外的1582种药品已按进价销售,明年2月1日医院将全面调高与医护人员技术服务密切相关的医疗收费项目,让医护收入与服务挂钩,惠及广大患者。
今年8月30日,浙江省正式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消沿用50多年的药品加成政策,推行医药分开,以此来破除“以药养医”旧机制。作为全省5个先行先试重点县(市)之一,乐清市的公立医院改革于今年底启动,乐清市二医被定为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医院。
据悉,乐清市二医的改革将按照“一减二调一补”方针进行,即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来减少药品收入,对包括西药类、中成药类药品在内的1582种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取消15%的药品加成,按招标采购价销售;在此基础上医疗服务收费相应调高、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增加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来保障服务能力。目前,该院药品的“零差价”销售政策已开始实施,明年2月1日,医疗服务价格也将全面上调。
据悉,医疗服务价格的上调包括提高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和住院床位费等,调整的幅度在30%-50%之间。“改革前,患者来医院看病,我们要收取挂号费1元、诊查费1.5元。改革后,挂号费保持不变,诊查费将提高到5元,还将收取药事服务费4元。”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卓建新举例说。
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是否意味着患者看病要多交钱呢?其实不然。
卓建新以12月28日的药方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位患扁桃体炎的儿童,医生给他开了氯化钠和头孢曲松钠等5种针剂,药费总共198.57元,若在本月25日前,他需支付231.92元。这意味着即使今后提高了诊查费、加收了药事服务费,该患者也能省下25.85元,而患者缴纳的诊疗费,是可以通过医保途径消化掉的,卓建新补充道。
乐清市卫生局副局长林加森告诉记者,公立医院降低药价、提高技术收费的实质,是用改革来打破“以药养医”的格局。据乐清市卫生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2010年,乐清6家公立医院总门诊量为208万人次,来自药品的收入为7505万元。一旦实施改革,医院的药品收入将降为零,由此产生的缺口将由提起来的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补贴予以弥补。
记者从我市卫生部门了解到,除乐清市二医外,乐清市人民医院、温州市三医、温州市妇幼保健院、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五医等5家公立医院,也将于明年6月前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同样作为我省试点县(市、区)的平阳县和苍南县也将于明年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记者 潘舒畅 通讯员 吴林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