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起,本市六项社保待遇联动上调。市人社局昨天宣布,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160元调整为1260元。
据介绍,为合理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收入,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人社局集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四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以及提前兑现中央财政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补贴,新政将惠及本市265万人。
今年本市已先后两次上调了社保待遇标准,2012年本市是否也会两次上调社保待遇标准,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最低工资再上调100元
下月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160元调整为1260元,增加100元,增幅达8.6%。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3元提高到每小时14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0元提高到每小时33元。调整后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暂居全国第二位,略低于上海市标准。小时工工资标准调整后,则暂居全国第一。
据了解,2010年和2011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分别为20%和20.8%。对于这次增幅相对较小,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这是考虑到当前和明年经济发展形势以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只有企业获得发展空间,其员工收入才能得到实质性增加等因素。
失业险每档均上调60元
2012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60元,增长7.2%。调整后,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月618元调整为678元,增加60元,增幅9.7%。
目前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9.9万人,这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18亿元。
基础养老金补贴提前发
目前本市已有8个区县60岁以上的35万人享受了中央财政补贴。其余符合享受条件的59万60岁以上人员,需要等到明年7月才能享受中央财政补贴。鉴于今年物价涨幅较高,对没领取中央财政补贴的人员,包括不满60岁已领取待遇的人员,本市将比照中央财政每人每月27.5元的补贴标准,由区县财政从明年1月起提前兑现。也就是说,这59万原本明年7月才能每月多领27.5元补贴者,自明年1月起就能每月多领27.5元补贴了,相当于多领了半年补贴。
伤残津贴每月增273元
根据国家规定,本市自2001年起,对因公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调整,2012年具体调整标准包括,伤残津贴由目前的月人均2575元调整为2848元,增加273元,增幅10.6%;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534元调整为1684元,增加150元,增幅9.8%;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1505元,待201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调整。
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12万人。
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上调
根据国家人力社保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意见,本市将于2012年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标准。
据透露,本市拟于2012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计划从月人均2280元调整到2510元,拟月人均上调230元。具体调整方案待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记者 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