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一份针对22个品牌的电水壶比较试验结果显示,超过9成电水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但个别电水壶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不惜牺牲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
今年8月至12月,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山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在银座商城、贵和商厦、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泉城路店、济南中恒实业有限公司等商场随机购买了22个品牌的24个电水壶进行比较试验。检测内容包括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等。
试验结果表明,在22个电水壶样品中,20个样品符合国家标准,2个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样品合格率为90.9%。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表示,由于电水壶品牌、种类繁多,结构和工艺相对简单,行业竞争激烈,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不惜牺牲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水壶时应仔细查看产品标志和说明,选购产品时应选择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选购时应特别注意其密封状况,看是否有漏水漏电现象,如果是内露发热管的电热水壶,选购时还应注意发热器与壶身是否安装牢固。(记者席敏任腾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