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决定从这个月起到明年的6月份,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工作。
中国的大型连锁零售商利用其渠道优势,向供货商收进场费,这早已不是新闻,为什么国家部委要进行相应的治理整顿呢?北京物资学院教授邬跃说:超市收取进场费并非中国独有现象。
邬跃:其实在国外,也有进场、各种流通费用加到商品价里的情况,日本也好、英国也好。进场费单个词可能国外没有,但其他跟它相近费用比如物业管理包括一些其他的费用,在国外超市里也是收取的,不是中国独有的。
超市收取进场费的确不是中国的发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吴佩勋说,当年国外的超级市场发明进场费这个概念还是情有可原的。
吴佩勋:这个商业模式的形成就是(因为)没有人气,当时收进场费基本上是为了保底,就算没有人买,还能够不亏钱或者少亏一点。因为有很多硬性的基本支出,没有人我买,但每天开店是有一定成本的。因此当时收进场费是情有可原的,我们很能够体谅也能够接受,而且90年代在超市消费的人都是高收入的人,所以他不是服务一般的大众,也不是一般的民生问题。
不过,进场费到了中国却似乎变了味儿。现在大型超市对自己供货商的收费名目繁多,纳入此次五部委清理之列的费用包括:合同费、节庆费、店庆费、进场费、无条件返利等。首都经贸大学营销系教授陈立平说:这是超市在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
陈立平:零售业的规模一大,必然就要行使优势地位。现在我们反对的是什么呢?大型零售业规模一大,他滥用优势地位,比如说零售业要装修,就让供应商来掏钱,你装修门店我为什么要花钱呢?是因为你有优势地位,这是滥用优势地位。所以我觉得如果要是不界定什么叫行使优势地位,什么叫滥用优势地位,那么入场费这个问题就很难能够界定清楚。有关这个问题应该需要法律来进行界定,世界上许多国家包括日本、德国、英国,在行使优势定位和滥用优势地位方面都有很明确的界定。
进场费现在已经成了中国超市供应商心中永远的痛,但是大型零售商强大的渠道掌控力又让这些供应商无可奈何。因此供应商赚取利润是很艰难的。比如说,家电企业的产品在大卖场的销售,基本上就是不赚不赔,只是赚吆喝。而对一些想进超市卖农产品的人来说,日子就更加难过了。
陈立平:他的租金一平米9块、10块,我觉得还是蛮贵的,要是正常交房租的话一年下来就得50多万,如果靠这个地方零售价格翻上10倍也挣不了这个钱。我两三年前就说过这样的话,大多数中小企业包括我们农民来说进超市是找死,不进超市是等死。
看来,清理整顿进场费问题很有必要。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超市收取进场费合情合理,无可厚非,知名财经评论员王志安就持这种观点。
王志安:进场费的形成是有合理性的,超市实际上本质上来讲向供应商卖人流,人流聚集在一起就有商业价值。进场费就相当于超级市场向供应商收取的一笔保证金,这笔保证金就是说你保证我这个商品在我这儿是畅销品,如果你不畅销在我这儿就下架了。那么超市收取一定保证金的好处就是什么呢?万一你达不到我这个单位货柜的利润额,那么我其实不会损失利润,所以这是一个买卖双方博弈的过程,这都是非常正常的商业模式。
资深家电观察家刘步尘也认为,大型连锁零售商收进场费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收取的额度合不合理:
刘步尘:我对进场费持一个比较正面的看法,我并不认为它是不合理的。打一个比方,你买房子的时候,买一个朝阳的房子和背阳的房子价钱应该是一样吗?卖场那边都有位置好和坏,不同的位置有不同的价钱是很正常的,关键在于这个费用的额度合不合理。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吴佩勋认为,现在中国大型连锁零售商的收费额度过高,因此也就不合理了:
吴佩勋:我是觉得是一个度的问题,你收多少的问题,进场费这个东西本身并没有错。如果这个度没有把握好,比如我现在所有的商品都收,不管你是什么类的我也不管,反正我就把它当成一个固定收费来收的话,就会相对不合理。
超市乱收费是对供货商的一种压榨,这会不会造成商品零售价格提高,最后是消费者为这些乱收费买单呢?刘步尘认为:应该不会。
刘步尘:大连锁他们本身他很愿意取悦于消费者,所以他价格方面我倒不觉得他会转嫁于消费者,他转嫁于哪了?就是转嫁到供应商的头上去了。
超市乱收费会造成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发生恶性循环,最后,会导致那些交不起进场费的人,没办法在大超市里出售自己的商品。吴佩勋女士说:我们在超市里看到的商品不一定是最好的,性价比也不一定是最高的,这就是我们消费者的损失。
吴佩勋:对我们消费者的直接影响,当然价格可能是一部分。另外一部分我觉得最大的影响是我们消费选择性会受限,受限于有钱能够进场的人,但是有钱能够进场的人他的产品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或者他的性价比不一定是最高的,这个就是我们消费者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