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卫敏丽)民政部25日在京召开2011-2012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工作视频会议。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在会上指出,各地民政部门务必紧绷“救灾资金是高压线”这根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不断规范相关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切实保证救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关系到广大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政治敏感性强,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历来是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财政部、民政部已累计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6亿元,各地也安排了一定数量的救灾资金,在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罗平飞透露,中央财政将于近期下拨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同往年相比,今年的中央冬春救灾资金总量将有较大增幅。
他表示,各地民政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严格遵循“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切实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发放手续齐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针对坚持信息公开,确保公正透明,罗平飞说,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要坚持主动公开、分级公开的原则,认真向社会公开上级下拨和本级安排的各类救灾资金以及所接收的救灾捐赠资金相关情况,主要包括资金来源、数量和去向,说明分配使用的原则和依据,积极回应社会关注。
同时,要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切实增强救灾资金和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必要时,民政部门将邀请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前介入,全程监督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各类救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得当、安全运行。”罗平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