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11月25日电(记者苏万明)山东省胶南市日前正式出台措施,解决小区低采暖率导致的集中供热难题。如果小区采暖率达不到当地规定的50%,开发企业连续补贴5年、确保供暖;5年后采暖率仍不足50%,差额部分费用将由财政补贴,确保连续供热。
胶南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负责人李伟介绍,目前,胶南市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小区,已经正式推行这一办法,部分低采暖率小区集中供热难题已经解决。
同时,胶南市要求在建、待建的新开发小区开发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与供热企业签订协议,确定承诺的集中供热时间。开发单位按50%采暖率标准,一次性预交给供热企业5年采暖费,确保集中供热,吸引居民入住,住户逐年交纳的采暖费由供热企业返还给开发单位。如果第六个采暖期小区采暖率仍不足50%,胶南市财政补足差额部分,确保供热企业继续供热。“供热问题还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一项条款,正式标注在销售合同上。”李伟说。
2008年起,胶南市在滨海公路旁一个集中供热的新建住宅小区试行这一办法,取得了居民得暖、热企运营正常、政府提升维稳水平的多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