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到2015年,绍兴市将培育形成20个左右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功能区,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协作、创新支撑和公共服务体系。”记者昨日获悉,围绕这一目标,市政府日前出台意见,就各县(市、区)新兴产业功能区建设以及产业定位、项目准入等方面内容提出要求。
“战略性新兴产业功能区建设,是在年初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决定、意见基础上,又一项重要的细化政策。”市政府有关人士介绍,此前绍兴市提出,将在几年内重点规划建设1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的总体要求,“而在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建设一批企业相对集中,具有规模、市场占有、研发创新、品牌特色等优势的产业功能区,是推动集聚区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战略性新兴产业功能区建设的五年目标,是围绕新兴产业,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协作、创新支撑和公共服务体系。意见明确了每一个体系的量化指标和功能描述,如产业协作体系,要培育1家以上龙头企业达到“五星企业”(即上市企业、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著名品牌和行业标准制订)标准,新增5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亿元骨干企业,形成龙头骨干企业示范引领、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发展格局。创新支撑体系目标,包括每个功能区均拥有省级以上公共创新平台等。
意见还对功能区的产业定位、项目准入、创新支撑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意见的出台,使得功能区内重点新兴企业得到了更多扶持。今后,“五星企业”将落实“一企一策”扶持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还将陆续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公司,用于新兴产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和跟进投资。同时,用地、供电以及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低端产业转移腾出容量和空间,也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企业发展。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